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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宁县历史名人-李有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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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有份,字备章,清光绪二十二年(1896)正月十五日生于盆溪村杉木塘(今窑市镇)。7岁就读县城国民小学,3年后,家贫辍学,24岁再入斗光乙种工业学校,毕业后,考入省立甲种农校,在农校,积极参加革命活动,民国12年(1923)加入中国新民民主主义青年团,次年,经李维汉、李建勋介绍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民国15年秋,李有份受中共湖南区委派遣,以省农运特派员身份回县开展农民运动,回县后积蓄极发动和组织农民办夜校,建农会。先后在崀山、水头、盆溪、石田、窑市、白沙、黄龙、清江桥等地建立农民协会。9月,县农民协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,李当选为执行委员。会后,李深入瑶民聚居地,发动瑶民清算财主控制的慈善会,分千余担积谷于民,建立第三区农民协会场。11月,李回城一面组织各校师生、市民上街游行,散发张贴“打倒土豪劣绅”、“打倒贪官污吏”、“一切权力归农会,”等革命传单和标语口号,在基督教堂一福音堂门口高呼“打倒帝国主义”,冲进教堂,捣毁牌位,揪出暗藏的土豪劣绅,赶出以传教为名、破坏农运的德国牧师。一面指导全县农协分会开展反封建、反迷信活动,改寺院、宗祠为学校,发动妇女剪长辫,放小脚,帮助建立青年学生联合会、妇女界联合会。

在蓬勃开展的农运工作中,李有份先后培养宛明笃等十余人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7年春,中共新宁特别支部(化名胡琦)建立,李有份任组织委员。 2月,李列席参加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新宁县党部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。会上,李提交了成立“新宁县特别法庭”议案,并力荐共产党员宛明笃为法庭委员。法庭成立后,积极开展反霸工作,镇压了蒋中吾、陈锡文等14名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和土豪劣绅。

是年春夏,饥荒严重。李领导农民协会令财主低价售粮,或开具证明,借粮于饥民,对囤积居奇者就地正法。众称李有份为“救命菩萨”。

“马日事变”后,“反共先遣司令”陈光中率部入境,大肆屠杀共产党员、农会干部和积极分子。12月,李有份化装商人去长沙、南京等地寻找党组织。次年2月,因父母重病返家。10月,父母死亡。12月,为再次去找党组织,往新寨村李崇文家借路费,被国民党县党部成员杨文焕所察,密告党部,当即被捕。一月后,押送长沙,身遭严刑,坚贞不屈,幸得老师国民党省党部常务委员刘宝书营救,免遭一死,判刑10年,押回新宁监禁。李在狱中珍藏列宁照片,向难友、看守宜传马列主义、共产主义。民国19年8月26日,李有份闻老友陈天锡(唐生智部团长)带兵过境,便致书求救,不慎泄密,惨遭严刑审讯,手指、脚趾砸成肉浆,脚骨、手腕均被打断,只字不交;残暴的敌人又将其置冷水桶中浸泡一夜。27日,狱卒用箩筐将李有份抬到南门外问水亭杀害。面对屠刀,李有份高呼:“中国共产党万岁!”“苏维埃万岁!”“穷人大团结万岁!” 被害时,年仅34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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